人身损害
查阅民事案件材料规定
查阅民事案件材料规定 各位律师,大家好:
我看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五条 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意思是不可以查阅其正卷吗?那么就是说有与正卷一样的副卷?还是说干脆就不可以查阅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谢谢律师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s365……(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09-10-15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