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十万火急!请问是否构成敲诈?是给钱还是报警?
十万火急!请问是否构成敲诈?是给钱还是报警? 我有一间门面,租给黄某3年了,在今年10月8日合同到期了,由于不愿再租给她,她就心生报复,她就于合同到期前两天一直央求给我5000元转让费,再把门面租给她,由于心软和看在5000元钱,就收下了钱,并写了一张“转让费”的收条给她,但新合同还没签定,她就将“门面和5000元转让费收条”转让给一帮流氓,(这帮流氓事先完全了解门面合同已到期,还与黄某签定了一份转让协议,协议上有一条“其门面的任何纠纷和黄某无关”。)这帮流氓在门面合同到期前一天弄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经营起来,现在任何合同都没有的情况下,强占门面不退,迫于安全威胁和他们协商多次都无法达成条件,他们说那5000元的收条就是转让给他们了,并用这5000元充作2个月房租(现在实际行情应租3200元左右),还要求和他们签一份3年的合同,只付租金2400元/月,我根本就不愿和他们打交道,就想要回门面,他们就提出要求:2个月以后再拿回去,还要25000元钱了结此事。
现在正在焦急中,我是一名原国营单位退休人员,丈夫去世,在社会上又无什么关系,就留下门面收点租金,出于安全,又想出了钱了事,又觉得太亏,自己的门面,现在和任何人都无合同,还要倒花钱去“买回”自己的门面。我个人认为从一开始,黄某就和他们设了一个局。黄某故意为他们提供条件来敲诈,(或许本就是一伙)。
前两天通过朋友找了一位“公安局刑警队的”人,想通过他出面,花点钱就私了,给他说明了情况以后,他当时就说可以,结果第二天就说“有些其他原因不好办”。
我到底该怎么办,黄某和他们是否构成犯罪?求助一下各位!!!!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czzch……(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09-10-15 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