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产纠纷 请律师大人们帮帮我吧 谢谢!
关于房产纠纷 请律师大人们帮帮我吧 谢谢! 1998年在河南南阳买的一个房子,房屋性质是居民使用,小产权房产证。原房东给了我们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 我们也有私下协议 但是当时没有过户,2000我们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去房产局过户 房产局要求我们去村支委开一个手续证明,后来我们就到村支委开了一个证明,我们开完证明后把户过到我们名义下后。2010年又把房子卖给别人也过完户了, 现在仍然没有土地使用证 ,卖完房后以前的老房主去法院起诉我们说我们的房子不能卖还是他们的房子,他去法院起诉,现在我们收到法院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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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上面说如果我们官司赢了对方不承担一切后果,如果我们输了就要承担一切后果。请问这种通知书合理吗?一般的通知书就这种霸王条例吗?
还有我们以前的合同证件什么都有,请问这场官司胜算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98930……(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0-17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