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解散
公司停产裁员如何获得经济补偿
公司停产裁员如何获得经济补偿 我们是一家湖南的有色金属公司,公司于2008年成立。2009年3月份我进入公司,共签订了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次是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现在履行的是2010年3月至2012年3月的。可是由于公司没有按计划打到矿脉,于2011年8月底召开了公司停产动员会(我也不知道公司停产和破产有什么具体区别),会上确定了公司从原来的21人削减至12人,会上还鼓励员工自寻出路,凡离开者公司按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可现在我找到了工作,公司却不太认账,不想发放经济补偿金。
只能在此寻找法律帮助,不知道我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
询问了一些人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不能由乙方提出离职,否则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能获得经济补偿的话,工资按什么标准支付?是平均工资还是基本工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ngfe……(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1-10-1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