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您好!我于2014年6月4日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为期半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您好!我于2014年6月4日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为期半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您好!我于2014年6月4日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为期半年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将试用期合同收回,但一直未与我签正式合同,以前咨询过人事处,总说等人力资源部通知,但在单位的人事网站上看到自己的个人信息上劳动合同期限是2014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4日。现在如果我想辞职,会被提出要求付违约金吗?如果要求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6-04-03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