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赔偿疑问
交通肇事赔偿疑问 你们好,我的老公在2010年一月份因交通事故身故,现在案件刑事部分已经终审,近日我收到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里面判决的都是按照我们当地的市区的人均收入赔偿的,我想问下,里面计算的被抚养费,是都要按照市区的收入计算的吗?如果我们镇区的人均收入比市区的高,可以按照我们镇区的吗?如果可以,我应该怎样做呢?判决书里的被抚养人,只赔偿了我们的孩子,我老公还有父母,他们的年龄都比较大,出事时候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但是都没有工作了,是不是就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他们的抚养费呢?请你们帮忙解答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anwan……(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1-10-17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