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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偿

交通肇事赔偿 九月二十日在上海南汇一辆奥拓牌小汽车由于超车跨越中线将我方一骑摩托车人员撞倒,伤势严重送往南汇医院,事后肇事方承诺赔付医疗费用(尚在拖欠),经不公正调解肇事方答应赔偿我方2000元人民币作为精神损失及营养费(导致不能务工费用尚未计算),我方认为不公平特来求助,肇事方为上海人我方为安徽人双方系无证驾驶,望律师给予法律援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YLSP(安徽-池州)
提问时间:2011-09-2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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