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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陈律师,您好!我想跟您请教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问题。我的上一任工作中

陈律师,您好!我想跟您请教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问题。我的上一任工作中 陈律师,您好!我想跟您请教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一些问题。我的上一任工作中,与老板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上写明,1.工作地点在全国 2.试用期为6个月 3.我们有法定节假日 4.工资是每月2800.其中,每月发放2000元,800元到年底一起发放给我们。4.转正后,公司只为员工缴纳社保。现在的情况是:我在6个月的实习期内自己辞职的,当时人在上海工作,回来办好辞职手续。拿工资,报销费用。1.老板说,咎于我们自己主动辞职,所以回家的一切费用都不予承担。2.过年七天的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工资,因为我们没有上班。所以,我想请问:1.我们的工作地点在全国,对于员工来说是否合理?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贴?2.合同上写法定节假日,我们是否可以向他索要工资?3.试用期内,合同上写工作地点在全国,我主动辞职,公司是否需要承担回家相应的费用?4.在以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的试用期是否合理?5.试用期满后,公司只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6-04-02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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