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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我借用了他人名字

棚户区改造我借用了他人名字 阿里河林业局进行棚户区改造丶规定不是职工的多交一万五千元丶我无业所以借用了朋友父亲的名字丶改造的旧房是我的丶交房改造费二万元我交的丶所有的手续我办的丶应签字的地方全是我写的丶就是说他家一手没动丶新房我以装修完住进半年多了丶现在他家要这座楼丶怎么办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DW8702(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1-10-16 12: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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