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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恶意拖欠债务,有借条。

恶意拖欠债务,有借条。 2009年初,朋友分别写了两张借条,共计借款5000元人民币,写明于2009年6月15日还清。到期后,多次催要,以没有工作,没有钱为由,不履行还款义务。并出口恶言“你去告啊,告也白告,法院会处理这点小事情。”“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无赖口气。请问 律师,我该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罂粟--am……(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09-10-13 16:16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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