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纠纷
积极应诉
积极应诉。
你好,我国法院是两审终审制,县法院是一审法院,该判决下来后,对方不服可以上诉至中院,中院的判决一下来就是生效的,正常来说,这个案子到此就应该结束了,但是我国法院制度为了纠正错案,还有一个可以申请再审、申诉的程序,该程序针对的就是已经生效的判决,由此对方向最高院申请再审也没关系,你积极应诉即可,同时在中院的判决上应该有对方履行的期限,包括何时将房子过户给你,如果对方没有履行,你不管对方再审如何,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把房子过户至你名下。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