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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谢谢大家帮忙解答

谢谢大家帮忙解答 先前我朋友跟熟人一起吃饭但是没吃饭就先打起来了(是对方先动手 而且对放有把匕首) 然后我朋友动手去抢匕首 没抢过 就拿啤酒瓶子砸了对方 还用啤酒瓶子把对方划到了 但是都是皮外伤 我朋友右眼睛眼角处被对放的啤酒瓶子或者是匕首划出一道很深的伤口缝了20针左右 。但是我朋友当时没报警 因为都是熟人就想第二天大家说一下就OK了 但是对方的那个伤者报警了 现在还有可能派出所在通缉我朋友 请问谢律师这样的情况下我朋友自首能够打赢官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weche……(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1-10-1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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