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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2012我于对方签定供货合同一共供了3批货,其中有一批货对方的客户不要了

2012我于对方签定供货合同一共供了3批货,其中有一批货对方的客户不要了 2012我于对方签定供货合同一共供了3批货,其中有一批货对方的客户不要了,有部分产品没有卖出去,大部分我方己开发票,到2015年2月己开发票的货款已全部付清,对方没卖出去的产品不让开发票,无奈之下我万诉讼到对方当地法院。这时对方提岀反诉理由是产品质量有问题,并向法院提出申请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请问我方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6-03-29 21: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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