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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合同期内劳动者正常离职需要给公司补偿吗?

合同期内劳动者正常离职需要给公司补偿吗? 当时和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在人事的“催促”下签了这份合同,回家仔细一看,感觉真是一份霸王合同,除了先前咨询的对离职时间的不合理要求外,对离职赔偿公司也通过所谓的条例把自己立于了不败之地,在这想再咨询一下离职赔偿方面的问题,公司对双方解除合同的规定如下:
    “公司在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出本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应向雇员支付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固定报酬,最高金额为12个月的固定报酬。如果本合同期满并没有续约,公司无须支付遣散费。
      在合同期内由雇员提出解除本合同时,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及未发放的季度奖金及年终奖金,距离合同结束期每缺一年,该雇员需要补偿公司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最高赔偿公司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雇员应妥善做好工作交接工作,公司保留要求雇员备尝因雇员提前离职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我的问题(本份合同的期限是2年):
      1)如果在合同期内,我按照提前30天书面申请离职的方式离职,30天后离开公司,是否需要赔给公司2个月(工作未满1年)或1个月(工作满1年未满2年)的工资作为赔偿?就我个人之前的合同,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规定
      2)按照这份合同上的规定,公司只说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固定报酬作为赔偿,那这份2年的合同如果在第一年发生纠纷的话,如果公司解除合同则不需给我补偿(未满1年)而我如果提出离职的话却要支付公司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如果在第二年发生纠纷,双方才是各付1个月作为赔偿,公司这样的合同是不是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3)还是上面的问题,分开来单独详细问一下,就是公司如果在第一年内要辞退我,没有满一年是否也需要给我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觉得公司很可能在一年内辞退我们这批雇员中的很大一部分,因为公司和客户的外包合同目前只签了半年,所以我觉得公司在和我们签劳动合同时就下了很多陷阱给我们,所以在这里想咨询一下律师朋友们,公司这些规定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因为我还没有正式转正(还有4天),所以想咨询清楚了,以后万一发生纠纷也好保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yaop……(上海)
提问时间:2009-10-1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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