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众淫乱的问题
可以。依据是,《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是的。但如何认定是司法机关的问题。一般来讲,不做犯罪处理的不大,但判决刑期一般不高,除非组织未成年人
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
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只对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的进行处罚。
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很大,现在一般不使用这个条款了。人的观念开放了很多。Q Q1508661101
可以。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诉法》 第十五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