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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蔬菜批发的,这个行业一直来都是以毛重称重批发的,从不除皮重

本人从事蔬菜批发的,这个行业一直来都是以毛重称重批发的,从不除皮重 本人从事蔬菜批发的,这个行业一直来都是以毛重称重批发的,从不除皮重,包括保鲜冰瓶,而且二级批发商拿货时我们也是明明告知的,他们也认同如此交易,全国也如此。也从来没有任何部门,组织来告知不允许这样卖!这种交易情况是全市场的惯性,一直这样卖有二十年了。现如今工商部门却要以此为处罚依据,做出大额处罚单,请问工商部门这样合理合法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6-03-26 10: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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