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我妹妹可不可以追究他强奸?

我妹妹可不可以追究他强奸? 根据1984年“两高一部”《解答》的规定,青年男女在恋爱过程中的性交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未婚男女青年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属于道德评价的范畴,不能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行为人以谈恋爱为欺骗手段,利用妇女意欲与之结婚的心理,与妇女发生性交而违背妇女意志的,应以强奸罪论处。”男方以谈恋为名,许诺跟我妹妹结婚,我妹妹跟他相处了一年多,而且又自愿跟他发生了关系,后来男方把我妹妹抛弃了。我当时问了很多人,他们说这种情况不属于强奸的,根据两高一部的解答规定,是不是可以定男方强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Qs4799()
提问时间:2011-10-12 09: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