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我妹妹可不可以追究他强奸?
我妹妹可不可以追究他强奸? 根据1984年“两高一部”《解答》的规定,青年男女在恋爱过程中的性交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未婚男女青年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属于道德评价的范畴,不能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行为人以谈恋爱为欺骗手段,利用妇女意欲与之结婚的心理,与妇女发生性交而违背妇女意志的,应以强奸罪论处。”男方以谈恋为名,许诺跟我妹妹结婚,我妹妹跟他相处了一年多,而且又自愿跟他发生了关系,后来男方把我妹妹抛弃了。我当时问了很多人,他们说这种情况不属于强奸的,根据两高一部的解答规定,是不是可以定男方强奸?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Qs4799()
提问时间:2011-10-12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