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容留卖淫罪这样判合理吗?
容留卖淫罪这样判合理吗? 家里新开不到半年的浴室被派出所查到2对卖淫嫖娼,法人代表去派出所自首后被公安机关拘留3天并罚款5万,又交5千元保证金,办理取保候审后从看守所回来后派出所又走正常法律程序将此事移交检察院,现今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罚金1万元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为同行有开浴室的朋友,好多家浴室被抓到8对到派出所罚款个几万后也不用拘留不用移交检察院,为什么会对我们这件事判处的这么严重,法院判罚款一万,那么之前交给派出所的5万罚金是什么?当初他们也没开罚款收据。请问这样的处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靓靓小妖(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10-11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