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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时,一方多年前的过失可否作为主张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离婚时,一方多年前的过失可否作为主张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夫妻现在闹离婚,想争夺孩子抚养权,现有一方六年前的外遇证据,其在六七年前有一段时间与他人保持不正当关系(有开房记录),现在还可以作为主张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吗?如果我申请法院调查记录吗?法院会受理调查几年前的记录作为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绿色晨鸣(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6-03-23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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