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 请问张律师:
1,合伙企业清算期间合伙人能否另外成立个体工商户从事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在出资额的范围之外又另外拿出铺面出来作为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这是否可作为合伙企业的资产,如果不是,是否可以要求合伙企业支付租金
3,在合伙成立之前我手上就有一些客户资料,在合伙成立之后我又利用自己个人的关系发展了一些,那么这些客户资料是否应该作为企业资产拿来分配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732056……(重庆)
提问时间:2011-10-07 13:45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陈晓云律师
2011-10-12 10:22
委托律师处理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普通合伙企业可以变更成有限公司吗
2个回复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与他人共同出资合伙办企业?
4个回复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纠纷
5个回复
合伙企业问题咨询
5个回复
原告2007年10月之前系被告聘用的合伙企业会计。2007年10月2日,原告受被告委托以借款人的名誉
1个回复
合伙企业
1个回复
张老师您好:我想问关于合伙企业的问题
4个回复
退出合伙企业,能拿到自己的股金及利息和一年来的劳动报酬吗?
2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