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有分娩意见不一引发的婚姻危机
有分娩意见不一引发的婚姻危机 1、对妻子的分娩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谁的意见为主?
2、除了夫妻之外,是否还有第三人有权出面做主、担当妻子的分娩事宜?
3、若有第三人过度干涉,我是否可以此为由拒绝分娩时的签字?在法律上我将承担那些与拒绝签字相关的责任?
4、妻子分娩时,都有谁在法律上是合法的签字人?
5、若有其他有权人签字,那么分娩费用和分娩过程当中的的意外风险都将由谁承担?我是否可以“非本人签字”而拒绝承担费用和与之相关的任何责任?
6、女方是否有权在未经我同意或未通知我的情况下终止妊娠(10月5日预产期,9月25日检查时大夫告之:胎盘成熟,孩子可以生产)?若此发生,我该追究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吕宝洪(天津-津南区)
提问时间:2009-10-02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