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由谁负责
1、甲没有责任。
2、应当由司机、车主、保险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甲方作为乘客,属于无责任,“甲坐乙的车外出”乙有义务将其安全地送到目的地,甲方可以依法将乙方和公交车列为共同被告,乙方和公交车属于共同侵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本案存在三个法律关系:甲乙之间属于合同关系;甲乙与公交车之间属于侵权法律关系;甲乙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
因此,对甲而言,在两车相撞的侵权法律关系中,不承担责任;甲的损失依照交警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向公交公司主张;也可通过保险公司得到救济。
对乙而言,可以在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中认选。选择向甲主张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后,就不能向公交公司主张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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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应保障甲的安全。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起违约之诉。
可以起诉两方的司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