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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交警不负责该如何做?

交通事故处理交警不负责该如何做? 对方酗酒过渡,反道骑自行车撞了驾驶电动车的受害者,造成受害者头部、膝部受伤,经交警处理事故责任方是骑自行车者负权责,交警交由双方自行调解未果,受害者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损失费(医生要求养病两周),营养费合计2000元,对方不同意,只付1000元,受害者不同意,交警未经调解,让受害者自行诉讼,请问:受害者要求是否可行,交警的作法对否?现在受害者应该如何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当事者(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0-08-04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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