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本厂工人在上班的路上被车撞死,司机逃逸。工厂有什么责任???
本厂工人在上班的路上被车撞死,司机逃逸。工厂有什么责任??? 本厂工人在上班的路上被车撞死,司机逃逸。工厂有什么责任???这个工人是临时工人,没有和我们签任何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ca……(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1-10-03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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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事故造成死亡,因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因此相应的工亡赔偿全部由单位承担;同时,死者家属可以向肇事者追究侵权责任,两者是可以并存的。
追问:他如果是在我们厂里出了事情,我们肯定没说的,但是他是在厂子外面出的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啊 ?他上班又没有和我们签订合同,只是一个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工人。
回答: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没有签合同未必是个人不签(是否有证据证明是其本人不愿意签?),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并建立社会保险就是单位的过错,单位应为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工伤死亡赔偿或许对你单位来说是偶发事件,但其侵害的是所有未签合同员工的合法利益,希望通过此事件贵单位能对社会保险及劳动合同有一个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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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束后,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追问:他如果是在我们厂里出了事情,我们肯定没说的,但是他是在厂子外面出的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啊 ?他上班又没有和我们签订合同,只是一个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工人。
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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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承担工伤的赔偿责任。
追问:他如果是在我们厂里出了事情,我们肯定没说的,但是他是在厂子外面出的事。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啊 ?他上班又没有和我们签订合同,只是一个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工人。
回答:你好,作为单位确实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是要赔偿的。作为律师我非常理解,希望你们能吸取教训,这一笔学费可以够聘请几十年的法律顾问的费用。说的直接,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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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构成工伤,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结果。请电话联系咨询1893119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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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还是劳动关系责任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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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认定为工伤,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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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事故造成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