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咨询

婚姻家庭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以前的女朋友去年上学的时候,由于钱不够,我从我这和我父母这一共拿了13000元,来帮她上学用,可是到了今年初学业即将结束的时候以种种原因提出分手,我们协商后决定那我出的那3000元不在想她索要,但要她偿还我父母的一万元,(协商时由于在两地,没有字据,只有相关录音),起初的两个月她按约定偿还了2000元,但到后来因种种托词和原因没有按约定偿还,直到九月分又以曾同居过为由要求只偿还我父母借她的一万元中的5000元,另外5000让我垫付。请问您:她的要求合理吗?录音算有效证据吗?应该如何处理呢?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gH3572(北京)
提问时间:2011-10-02 15: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