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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在实习阶段给公司造成损失而被要求全额赔偿(非自身原因)
实习生在实习阶段给公司造成损失而被要求全额赔偿(非自身原因) 我是在公司的客退部实习的,已经有3个月了,在某一天早上由于会员回寄包裹数量太多,而且对该商品不够熟悉,将本应是装着金表,里面却是项链的盒子确认收货了,就是在将商品录入系统的时候才发现不对,但我们那边的收货原则是只要包裹里面有货且无损坏,我们就可以进行收货的。在事后经公司调查,判定我负全部责任,要求全额赔偿(那个金表价值30000多,我的实习工资又很低才3000左右),所以我想问一下,当时我并没有违反公司操作条例,却又要我进行全额赔偿,这对于一个实习生来说是否合理且符合劳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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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onely……(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6-03-14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