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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未还能够得上受贿罪吗?
借钱未还能够得上受贿罪吗? 2003年我先生向两个建筑包工头分别借了2万元和1万5千元钱,因手头一直紧张至今未还。其中2万元是写了借条的,只是没约定还款期限。
9月份这两位都被检察院抓了,两人就说我先生借的这些钱是受贿的。把我先生也牵涉进去了。现在我先生是取保候审拿出五万元钱出来了。这两位现在也出来了。我担心以后不知还会怎样审叛我先生。
先生说刚被他们抓到检察院,他们不给他睡觉,白天晚上一定要逼着他承认是受贿。我先生已经说清楚对方也交待说确实是借的钱,其中2万元是有借条的。可是检察院一定逼我先生说这么长时间没还是不是不想还了,就是受贿。逼着我先生签字按手印承认,没办法,我先生就承认了。这不是变相的刑讯逼供吗?
我想问的是检察院这样审理到底有没有道理?我们难道就只能这样等着他们的审叛吗?我们可不可以现在把钱还给借的那两个人?或者叫他们一起去检察院说清楚?我已经借了五万元钱交到公安局了。难道现在就这样被他们冤枉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杨柳晓枫(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9-30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