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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我是因家庭纠纷要离婚的,现男方已起诉至法庭,通知近日内到庭(调解未成)听后宣判。我是农村的,结婚时男方有一套瓦房,按农村规矩是男方提供婚房,婚后育有一子,双方都想要,这期间在镇上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价值10多万,一辆农用四轮车价值3万元,另有出资10多万和男方一亲戚合伙搞水产养殖(无书面协议及收据,现男方不承认这笔出资),银行存款在男方名下,我知道具体数目,请问我的孩子和公婆能否分得共有财产?男方不承认的出资部分我如何主张权利?如果孩子归我,对方付抚养费我能否主张分几次付清(孩子4岁)?所有财产(房产、汽车、现金和出资部分)是否应该我们俩人均分?如果协商不成法庭会怎样判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xdwan……(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1-09-2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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