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计算补偿算少了怎么办?
计算补偿算少了怎么办? 计算补偿算少了怎么办?
我走监察 投诉工厂,但第一次投诉补偿金用的计算基数没有连加班费一起计算,我后来就补交一份投诉书改了一下金额,可劳动局不承认我有补交,我又没有证据,劳动局给我下了第一次的处理决定,我不服,走行政诉讼了撤消处理决定从新处理,可劳动局不承认我有补交第二份投诉书,我又没有证据.现在问题是第一次投诉信和第二次投诉书金额差太远,请问劳动局会不会只给我按第一次投诉请求金额.如果按他的计算方法计算都比我请求的金额还多,那处理金额又只给我的请求金额怎么办? 我现在还能补救吗? 我还能更改投诉请求吗?如果一审撤消了处理,我能在劳动局作出再次处理的决定更改投诉请求金额吗?该怎么去做?望各位律师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w(四川)
提问时间:2009-09-27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