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个人储蓄,用于婚后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费
女方婚前的财产归个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有。 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取回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储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虽然可以主张对方赔偿,但只能要求一半,因为此项要看作夫妻共同债务。
需根据证据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毕长明律师解答: 1、婚前个人储蓄,用于家庭开销,很难界定为个人财产,应当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2、因此,女方要求赔偿,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