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我明天去办入职,办完入职两周后签劳动合同,那我可不可以在签合同前的两周内随时走呢?如果可以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去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可以 但是依法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第四天可以走人 不存在违约的问题的 因为根本就没有合同
您好!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应该是入职时就要签订合同的,建议不要去。
如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辞职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随时通知后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