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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法院判决购房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和强制过户的障碍

法院判决购房合同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和强制过户的障碍 我于2015年10月初通过中介与业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并于当天交了2万定金。由于业主的房子是2014年12月份刚买的,开发商于2015年7月6号交的房,业主的房产证要到半年以后才能下来。所以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三方约定等房产证下来再办理过户。过了两个月后,由于房价有上涨趋势,中介为促成交易并防止卖方反悔,联系了我和业主,经过协商,三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我再交8万定金(也是首期款),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同时签订了补充协议,业主和我都签了字并按了手印。但是就在签完补充协议两周后,房价暴涨,业主反悔,坚决不再卖房子!同时业主提出愿意赔偿违约金。由于房价上涨了50%以上,即使业主按照双倍定金立刻赔钱给我,我也难以买到房子!所以我决定起诉至法院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法院判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有多大?如果强制过户,有哪些障碍?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Koling……(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3-04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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