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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早育.钱给了当地计生站一万.过后把我告上法院.这样合法吗?

早婚早育.钱给了当地计生站一万.过后把我告上法院.这样合法吗? 我是河北省承德市宽城县人.2009年10月7日因早婚早育4个多月生一女.事后找到当地计生站主任.经协商给了她一万元.开了准生证.拿到准生证上了户口.事隔一年多 计生站找到我.说我是计划外生育.要我在交社会抚养费24000元.找计生站主任理论.她说准生证作废.我感觉不服钱没交.最后把我告上法院.这样合法吗?现在我这样能有什么办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43978……(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1-09-25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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