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在并未复婚的情况下共同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后在并未复婚的情况下共同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们因长期两地分居导致感情破裂于2010年5月25日自愿离婚,无任何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离婚后因孩子的缘故一直保持着联系,偶尔的也会发生一次性关系。离婚后在家人的苦劝下我们于2011年7月中旬孩子放假,又住在离一起,并说好复婚,可一直没有实施,现在我们要买房子,大多数钱是男方出,在落户的问题上有疑问,男方声称签合同时只能签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的是,像我们这样在并未复婚的情况下共同购买的房子,以后复婚后我是否享有权益。我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什么?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有法律效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vc3166()
提问时间:2011-09-23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