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由于我和前夫参加过房改,根据房改房的政策规定,不能再次购买房改房,所以和现在老公买房时交了购房款,但不能办证,购房款也不能退。之前是租房,现在不用交租金了。目前老公闹离婚,孩子才3岁,我坚持要。他已经诉讼3次,前两次均未叛离。现在第三次已经开完庭。请问我们的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听说省法院有内部规定,只要购房审批表上的章都全,交足了房款就属于共同财产,有无此规定?他家除了我们这套房子,和他父母的房子外,前几月又要了一套,也就是说房子给了我和孩子,他仍然有居住场所,如果房子不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判的时候是否会考虑我们母子没有居住场所,把使用权判给我们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雪小禅(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0-08-12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