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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迫签署文件放弃股东权益收回股本还能诉讼维权吗?
我被迫签署文件放弃股东权益收回股本还能诉讼维权吗? 基本情况:国企破产改制,入股购得破产企业资产,约定在破产企业任高级管理人员,经股东大会选举,当选董事。问题:选原厂长任董事长后,专横跋扈为所欲为,股利分配明一套暗一套,自己给自己定年薪和奖励,没人知道他每年拿多少钱,她妹妹主管财务,账务从不公开,包括董事在内没人敢提异议。因本人表示不满,董事长非法剥夺我参加董事会的权利,并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董事长报复人的做法,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股东不参加股利分红,股金无限期地白给他用。如果你提异议,他就让你退股,要求你在一份空白股权转让协议(没有受让方)签字,“自愿放弃股东权益”后退回股金,所有退股股东都在逼迫下走这个程序退股。我退股时,股东权益已增至股权的80%,我想请教法律专家,我还能不能通过诉讼讨回我原来应得的股东权益?如果能,有愿意代理我这个案件的吗?
案件管辖徐州市铜山区法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bs……(江苏)
提问时间:2011-09-23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