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主张我的权力?
根据你所述情况,不属于工伤。
单位让你无期限休假不符合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合同到期终止的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你患病处于医疗期的单位不能终止合同
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1、你的情形不属于工伤。
2、《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合同期满而医疗期未满时,劳动关系是否终止,我国劳动法并未作出规定。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续延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也就是说,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立即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四种法定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内但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自行终止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因医疗期这一法律事实而继续延续到劳动者的医疗期限届满。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作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限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至于医疗期的计算,该《规定》第四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寸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卜四个月的按三寸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你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享受经济补偿
应该不属于工伤,公司应该给予你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能不是工伤,但是你可以申请认定工伤。
不属于
应给补偿
1、不属于工伤,是自身疾病。2、如果你已经恢复健康,可以工作。你可以向单位出示医院的健康证明,如果单位仍令休假,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3、如果你需要休假,可以休。如果到合同期限,你仍在医疗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需要延续。4、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单位需给你经济补偿。
不属于工伤,但公司让你无期限休假的行为不合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属于工伤, 但是你在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申请工伤认定具体确定。
这种情况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与工作有关联很难认定为工伤,如果单位提出休假期间工资应该照发,患病期间公司是不能提出解除合同的
处于医疗期的单位不能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