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一个多月了,公司因无人交接工作,不让走,怎么办??
公司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辞职不需要单位同意,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即可。 2、你在26号不去上班不算违约。单位应该支付你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