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执法部们难道是个摆设吗?

执法部们难道是个摆设吗? 员工在上班期间和其他人员发生争执,本来已和解。由于口头冲突,对方叫来五六个人开车围堵,在行驶中发生碰撞,致对方车辆受损,而后再次二次围堵,车上所有人对该员工群殴,用砖块打击该员工头部,致受伤昏迷,车上所行的民工也同时致头部受伤。当时已报警,现在受警部门没有给任何答复,行凶者至今还逍遥法外,当事人去了解情况,派出所说无法定性,等受伤者好了在说,请问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方舟0928(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9-21 16:3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王为华律师

湖北潜江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湖北 襄阳

国晖(武汉)律所律师

湖北 武汉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潜江律师
王为华律师 
湖北潜江
已帮助 380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已帮助 512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湖北襄阳
已帮助 9924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潜江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