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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执法人员私闯民宅偷盗拘禁殴打侮辱猥亵家中女孩(事后打击报复
公安执法人员私闯民宅偷盗拘禁殴打侮辱猥亵家中女孩(事后打击报复 2011年9月16号中午,一群**干警趁我侄女家中无人,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打开家门,等我侄女中午下班回家几个人按住她把手机没收,用枪吓唬她让她说出她不知道的事,有个自称所长的杨某对她殴打辱骂,并开始限制她的自由,那个杨某还对其进行性骚扰,到下午和我侄女同住的另一女孩回到家中也被限制自由,也同样被杨某骚扰,直到晚上9点左右我侄女的对象到家中找她,也同样被限制自由,并把家中弄的满屋狼圾,没收他们的手机不让他们和外界联系,从9月16号中午到17号中午11点30分才离开并拿走了我侄女的1200元钱,,他们被限制自由23个小时,他们走后孩子门才能和家长联系,几个孩子被折腾的精皮力尽,我们去找**局,行警队,报案立案,他门知道后于今天上午用车带走我们其中的一位当事人女孩,诱惑,威胁其改笔录,让其写保证书说以上不是事实,幸亏我们及时发现,那**才放她回来,并打电话威胁我们随便上告,他们不怕,请问你们执法人员可以趁家中无人私闯民宅吗,你们可以执法,但也可以殴打辱骂无辜的女孩吗,更可耻的是还对其性骚扰,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拿走女孩的钱,这是**执法人员应该尽的哪条职责,还有点法律意识,有点人道主义,有点天理,良心吗,你们究竟是在执法还是在依法犯法,敬请有关部门秉公严查此事,还无辜者一个公道,公道,公道。更不能让某些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坏了我们的党纪党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言思晴(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1-09-18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