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消防人员不带消防工具救火,救完明火,立即走人,导致第二次着火
消防人员不带消防工具救火,救完明火,立即走人,导致第二次着火 您好,我是江苏省姜堰市杨港村的,2011年9月19日早上8点左后我家房子突然失火,立即拨打119,约半小时后,消防人员赶到,此时大火刚蔓延到楼上中间房间,却没有带消防泵,于是消防人员就在这边等待,看着大火熊熊燃烧,一小时后,消防泵送到,整个楼上已经全部被烧毁,消防人员灭完表面明火,随即就走,围观群众还劝消防人员不要急着走,怕有暗火,他们不予理睬,掉头就走,在接下来的不到5分钟时间,楼下保留完好的西房间突然着火,又拨打119,消防人员赶到,却没有带工具,以为是报假警,看见大火,拍了张照片,回头拿工具,等工具拿到时,整个房间已经全部被烧光,我想问下消防人员这种失职行为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xtz12……(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09-20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