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去年12月份左右,快下班的时候,A..B..C三人约我去吃饭,结果我的一个女性朋友D非要跟着我去吃饭
去年12月份左右,快下班的时候,A..B..C三人约我去吃饭,结果我的一个女性朋友D非要跟着我去吃饭 去年12月份左右,快下班的时候,A..B..C三人约我去吃饭,结果我的一个女性朋友D非要跟着我去吃饭,我就答应了,我们五个人吃饭完又去唱歌了,到了KTV我的女性朋友D要去找他男朋友E一起来唱歌,因为我跟她男朋友不太熟,见了几次,对他男朋友印象也不太好,所以我不同意,但是她非要她男朋友来,结果我也就只好同意了,她还让我陪着她一起把她男朋友E找来了,唱歌的途中她介绍给我的一个异性朋友F给我发微信,我就把手机给了我的D,她拿着我的手机以我的名义跟人聊天,让人家也来,但是非让我去找,因为我跟D的关系特别好,我不好意思拒绝,就去找来了F,我们唱完歌,我的朋友A.B.C三人说把我送回去,D说她们想吃夜市上的羊蹄,吃完了送我回去,然后我的三个朋友就先走了,吃羊蹄的时候进来一个也同样是喝了酒的男的G,我们几个聊天,那个男的老插嘴,结果就打起来了,我这个女性朋友不知道从来找来了一把菜刀,砍伤了跟我们吵嘴那个男的的同伙H,,,,,现在要私了这件事。被砍的H要12万,然后我的女性朋友D的男朋友E要我们四个人平摊12万,我没那么多钱,请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走法律,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2930536(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6-02-26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