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我发小找我吃饭,然后我一个朋友非要跟着去,我就同意了,吃完饭,我们就去唱歌了,唱歌的时候我
你好,涉嫌共同犯罪,建议先协商处理。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伤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我的补充: 2016-01-17 09:30
涉嫌共同犯罪,建议先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