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她能办理到集体土地证吗
她能办理到集体土地证吗 我家持有一本集体土地证,是以我爷的名记登记的,我爷生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先亡,我爷后亡。剩下一女、我、我弟、我妈和她(她与前夫生了两个儿子,离了婚,后来与我叔登记结婚,结婚后不到半年时间,我叔就死亡了),我叔十六年前去世,她跟男人跑了,十六年后,她回来争房屋,今年法院将房屋判了一半给她,是给她“居住使用”,近段时间,她经常到国土所去吵闹,后来国土所的人叫我们将集体土地证拿出来,再重新办理过两本新的土地证。(是一人一半),请问她能否办理到集体土地证及国土所的做法合不合理?国土所的同志说如果我们不交集体土地证出来,他们就登报纸注销我们的土地证,然后再办理过两本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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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hcfen(广东)
提问时间:2009-09-22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