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是2016年应届毕业生, 在2015年11月份面试一家公司 并且已签订三方 。 报道时间是在201
我是2016年应届毕业生, 在2015年11月份面试一家公司 并且已签订三方 。 报道时间是在201 我是2016年应届毕业生, 在2015年11月份面试一家公司 并且已签订三方 。 报道时间是在2015年12月25日前。 之后公司给我打电话说年底总结没人带我让我年后上班,我同意了。 就在昨天 也就是2016.2.23号 公司人力资源通知我。他们是股份制公司 人员调整 没有我的位置了,也不给我安排其他的岗位。并给我出了解约函。
问题:
三方上没有违约金,我可以请求以下赔偿吗?
1.将近三个月的误工费。
2.因为供吃住,要自带行李,行李邮费可以请求赔偿吗? 不雇佣我了,行李还要邮回去。(双份邮费)
3.面试所花费的路费等。
针对这件事,如果我要打官司,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6352559(北京)
提问时间:2016-02-25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