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降低基本公司、异地办公、拖欠加班费、辞退公司
降低基本公司、异地办公、拖欠加班费、辞退公司 1. 降低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可以劳动仲裁吗?
在某公司工作3年多,签订了北京劳动合同,目前有效期至2012年7月。劳动合同中没有详细准确填写工资金额及工资的构成。但有每月工资条(显示基本工资5000元)及公司盖公章的工作收入证明(原件,详细写明月收入基本工资每月5000元)。一直以来每月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一项构成。
今年4月公司告知要实行新的绩效改革,即将本人基本工资降至每月2500元。工资的构成变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但此政策直至目前公司都未给我看过。在告知我的当场要求在变更“薪酬单”上签字确认,我没有接受。要求公司把新的薪酬改革方案给我看,公司表示我个人没有权利看此政策,只是当时口头告知变为上述所述情况。
目前,已有部分同事同意签字认可了新的薪酬方案。但我本人始终没有签字认可。但在5月发放的工资中已将我的基本工资变为2500元。找到公司领导被告之这是公司的决定不用通过我个人同意,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发展来变更员工工资。
此政策不是全体员工都参加。一直没有全体员工讨论、全体员工确认、向全体员工公示等一些环节。口头告知得知新的薪酬方案有主管级以上的绩效工资已包括国家法定假日、周末、平日等全部加班费,专员级加班费是按每小时6元给加班费,但执行以来专员级却按“老”的规定给予调休。
2. 异地办公,可以追要补偿吗?
工作3年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只明确了公司注册地点在北京。但实际上我在北京只工作了1年就被调到公司的集团总部(外省市)一直办公。工资没有任何改变,我现在可以追要补偿吗?
3. 入职初期(半年)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由于本人在入职前是个人缴纳,所以入职初期前半年的社保从我个人帐户上划转缴纳了。我现在能追要损失吗,怎么要?住房公积金能一起追要吗?
4.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个2月,但发了3个月的试用期工资。我现在能追要损失吗?
5. 加班费补偿,我现在能追要吗?
公司内部规定加班不给加班费,但可以安排调休,但必须在一个月内调休,过期作废。去年第四季度由于工作量突然加大,根本不法安排调休,时任业务领导签字认确认可延期调休,确认时间为2010.12月。今年年初公司来了新的业务领导,对于加班邮件告知可向人事部要经济补偿。找到人事部却让我找业务领导商讨。现在业务领导已“改朝换代”、实行了新的薪酬改革为由拒绝我的调休及给加班费的请求。我现在能追要吗?
综上几点,我现在能否仲裁时要求我本人辞退公司,让公司给我3年工龄的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及以上几点的各项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19bn1……(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1-09-19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