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农村老家房产问题

农村老家房产问题 老家有两间祖屋。产权在爷爷名下,爷爷奶奶已经过世,留有兄弟姐妹6人,当初爷爷口头说明,未留文字协议:祖屋由我爸爸和他弟弟两兄弟分得(我爸爸其他兄弟姐妹都放弃房屋继承,主要是我爸爸和他一个弟弟的妻子)。
弟弟因故过世20多年(那时候老人还在世),其妻与其女在其过世时户口已经迁走,未赡养老人。
我爸爸的户口已经迁出,祖屋名下只有我一个户口。
问题1:我,我爸爸,我妹妹以及她妈妈,这里哪些人有资格继承祖屋?
问题2:我的户口在祖屋名下,是否只有我有权使用宅基地?,比如翻新改建这类的。
问题3:如果我妹妹他们有继承权的话,是否有权买卖祖屋?
问题4:祖屋现在是危房,是否只有我有权申请修建?我妹妹他们如果能分到祖屋的话,是否可以自主确认修建?还是必须通过我才能修建?

村委说,经过我爸爸兄弟姐妹的协议认同,也可以给我妹妹他们一间做房产证。那么他们的房子可以买卖吗?房子如果卖掉的话,宅基地怎么办?还是我们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572556……(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6-02-23 11:0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