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一人一事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一人一事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现在是不是有法律规定一人一事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法院不能再受理??如果有是属于什么法律第几条??
我家有一场属于继承纠纷的官司,原在2006年10月份经茂名终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而对方现在却以遗产纠纷来对我方起诉,并有在2006年判决时立的一份遗嘱(当时判决没有出具)。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信宜(茂名属下的县级市)是否可以接这官司,是否有权改判对方胜诉,对方的遗嘱是否有效?烦请各大律师能在百忙中抽点时间帮小弟解决一下这个疑问,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领南(广东-茂名)
提问时间:2009-09-21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