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这样的合同欠款我该找谁要?可以报案么?

这样的合同欠款我该找谁要?可以报案么? 在网上认识了同城的甲,经介绍认识乙。签了近三万元的订购合同,合同中乙为供货人,甲为收款经手人和保证人。甲乙均有签字和身份证号.且乙按有指纹。
        合同规定9月10日交货,若未按时发货则付壹仟元违约金并在12日前退还所有货款。现在的情况的是:
       1 甲乙均承认收到货款,但称没有货,答应退款但一直迟迟不给;
       2 事后了解到,甲乙所签身份证号均为虚假身份证号,但甲的手印为真实的;
       3 我见过甲,未见过乙。我提起报案,甲愿意配合报案;
       4 其中乙曾给过我价值数百元的门票一张,当时称合同数额较大,此为赠票。

        想咨询律师的是:1 我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到派出所报案,是否属于合同欺诈(甲乙均为假身份证号,乙还曾发给我一张他与某公司所签署供货合同,经查该公司并未在工商局注册)
                  2 我能否主张由甲先行支付我的款项?
                                    3 如果可以立案,甲乙可能受到何样的处理?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合同欺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ti52……(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9-17 10: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