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阿姨在一私立学校做宿舍管理员,已工作三年半,与学校签订过3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学校也
我阿姨在一私立学校做宿舍管理员,已工作三年半,与学校签订过3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学校也 我阿姨在一私立学校做宿舍管理员,已工作三年半,与学校签订过3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后学校也未将合同交给她,并且无任何正当理由要开除她,并且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三年期间也未给她交过社保,请问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吗?劳动合同法适用已达退休年龄人员吗?(注:她已达退休年龄,学校知道仍然聘用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5971827(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02-20 20:58